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法院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实做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干警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1月22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征明带队对中院机关重点场所进行安全工作检查,中院副院长李连春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李征明一行先后检查了办公审判区、监控室、大门岗、导诉台、家属区等场所,紧紧围绕机关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用电用气安全、警务保障、案卷资料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对干警食堂的安全防范和导诉前移、预登记制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李征明强调,全市法院要时刻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特别在年终岁尾,又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多发期和易发期,要提高警惕、眼睛向下、严防严守,坚决遏制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细节管理,压实安全工作职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筑牢司法安全防线。二要注重安全隐患排查。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紧盯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岗位、重点人员,通过闭环管理,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隐患排查清零。三要强化问责机制。切实把“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零容忍”,以实际行动为法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