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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之下,亦有温情与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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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成文 彭明珠  发布时间:2024-11-27 08:33:33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和老师,帮忙解开了孩子的心结,更治好了我的心病啊!石佳(化名)妈妈憔悴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向法官和心理老师连连鞠躬致谢。

原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审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通过与石佳妈妈沟通发现,石佳因为父母分开,受到同伴非议,近一年来情绪很不稳定,且存在多次自伤、自残行为

承办法官听闻很是震惊,孩子生活状态那么差,对于孩子来说,案件依法判决又有何价值?遂立即与娄底市妇联对接,邀请两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催眠疗愈师为石佳进行心理疏导与疗愈。

在承办法官的安排下,心理咨询师与石佳妈妈进行了深入交流,全方位了解孩子的性格、生活和学习状况等基本情况,重点了解孩子存在的反常举动及其诱因。

考虑到石佳的情况,承办法官采纳了石佳妈妈的建议在家里进行心理辅导让石佳尽可能放松身心敞开心扉。

金秋十月,亦是收获季节。承办法官和心理咨询师驱车2小时,赶赴石佳家中。看到孩子情绪甚是低落,大家都比较揪心。在心理咨询师与孩子单独沟通承办法官亦从法理、情理方面对石佳妈妈进行了教育和引导。

持续进行了一个半小时的心理疏导疗愈后,心理咨询师让石佳与母亲进行了一场面对面的交流,让母亲用心聆听孩子内心深处的声音,也让孩子敏感脆弱的心灵感受到母爱温暖。

在向石佳妈妈叮嘱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注意事项后,承办法官抚摸着石佳的头,“你要好好学习,多听妈妈的话。我们过一阵子再来看你。到时候,我们可要看到一个开心快乐的小帅哥哦。”

长期以来,娄底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围绕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用心用情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茁壮成长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将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多方联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点的审判新机制,让司法关爱陪伴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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