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该院民三庭先后调撤多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今年6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某石油分公司向娄底中院起诉5件加油站侵犯中石化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诉讼标的高达530余万元。
案件承办法官与法官助理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向被告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赔偿损失的确定等逐一答疑解惑,促使被告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有了较为清晰的认知,愿意停止侵权。
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赔偿金额问题,娄底中院民三庭尽力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经反复沟通协商,最终5件案件均调解成功,做到案结事了。
今年7月,民三庭成功调解了安徽省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某网络平台上的商家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的7件案件。
为实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娄底中院民三庭自5月底开展“百日清积攻坚”行动以来,将“调解优先”的理念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构建起“全面、全程、全员”大调解格局,用更便捷、更高效、更低成本的解纷方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撤案件31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提供了更有力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
https://www.cnr.cn/hunan/flxw/fz/20240808/t20240808_5268412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