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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智慧,提质增效|这场沙龙活动太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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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晓春  发布时间:2024-08-05 15:30:29 打印 字号: | |

为加快推进刑事审判理念现代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轻罪案件治理成效,7月24日,由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承办的“轻罪治理”暨“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退赔责任”刑事审判沙龙活动在冷水江市举办。中院党组成员(正处级)、副院长梁飞跃,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立贤,涟源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友红,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佳林应邀出席。中院刑二庭庭长刘凯珊主持会议,并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全国法院“轻罪治理”业务培训的会议精神。

梁飞跃就轻罪治理工作向全市两级法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轻罪治理工作是当前新形势下国家治理的新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二是要转变司法理念,充分认识犯罪对于被告人生活造成的衍生后果,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三是落实轻罪治理要灵活适用法律,避免充当法律条文的搬运工;四是要增强司法良知和担当精神,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在总结发言环节,梁飞跃强调,关于共同犯罪中主从犯退赔责任的司法裁判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司法判决文书要具有可执行性,并且要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和退赔责任的执行力度,最大程度弥补被害人损失;二是要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特别是要落实以证据为中心,对于财产刑和退赔责任的确定要达到相应的证据标准,把案件办成铁案;三是灵活适用法律,在处理案件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司法裁判的终极追求。

刘立贤对全市政法同仁来到冷水江共赴沙龙活动表示欢迎,充分肯定了刑事审判沙龙对于梳理实践难题、统一实务分歧的重要意义。

陈友红对于此次刑事审判沙龙活动高度重视,带领涟源法院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参加会议,认真聆听并积极参与发言。

李佳林对于法院推动轻罪治理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轻罪治理工作要法检两院及上下级协调联动,共同解决面临的程序和沟通障碍。

中院刑二庭法官助理曾晓春就“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退赔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司法现状、理论与实践做法、路径选择做汇报发言。与会代表分别就工作中的实务难题及相关做法展开交流讨论。

本次沙龙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就轻罪治理、共同犯罪中主从犯退赔责任等主题基本达成共识。娄底法院将持续深化业务沟通交流,常态化开展刑事审判沙龙活动,以共学促共识,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效。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娄底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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