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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幼儿的妈妈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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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菖青  发布时间:2024-07-22 15:25:43 打印 字号: | |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向法官们表达我走出看守所后的心情.....非常有幸遇到了你们这样专业、敬业、体恤老百姓疾苦的好法官!”7月11日,当事人谢某来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印着“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刑一庭办案法官面前,深情表达感恩和谢意。

谢某是一起涉开设赌场案的被告人,在2019年至2021年10月底,曾某伙同谢某联系赌博软件中的一个微信盟主,在赌博大群下建立一个小群,然后拉人进群赌博,从中抽头渔利。案发后,谢某主动投案自首后被取保候审。而后,谢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谢某不服,上诉至娄底中院。

中院刑一庭法官张菖青收到案卷后,对案卷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在二审审理期间,谢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深刻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积极缴纳罚金,同时还反映家里尚有三个年幼小孩(分别为一岁多、三岁多、六岁多)需要抚育。根据谢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各阶段均稳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结合谢某已通过社区调查评估认为可以适用缓刑,以及实地调查谢某家庭的实际情况,经合议庭研究,认为对谢某改判缓刑符合法律规定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且有利于保护其三名未成年小孩的健康成长,遂依法改判谢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一面锦旗,一份感恩,这是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认可和接受,也是对刑事办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高度赞许,更是人民群众对法官坚持如我在诉执法办案理念的鼓励和鞭策。下一步,娄底中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勇于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做精刑事审判工作,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奋力推进刑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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