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司法警务规范化建设和综合业务素能,强化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安全保卫水平,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连春、法警支队支队长胡益珍一行对中院机关,5个基层法院及29个法庭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
督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采取现场检查与视频抽查相结合,旨在全面了解全市法院警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围绕警务制度建设、警务装备配备与设施建设、队伍建设与管理、警务安全与秩序维护,特别是基层法庭的安全保卫力量等,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和举措,推动全市法院司法警务安全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连春强调,全市法院警队要立足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位新要求,转化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努力打造成为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司法警察队伍。一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警务安全工作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绝不允许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要足额配备警务安保人员力量,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特别是基层法院和法庭工作人员,确保充足警力在岗在位。二要大力加强培训教育。坚持按需实训、全警训练原则,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涵盖突发性事件处置、规范执法、武器装备的使用等,确保每位警务安保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安全处置的方式和流程。三要完善装备与设施。保障警务人员配备先进、可靠且适用的安全防护装备。同时不断优化监控系统、安检设备等场所设施,提升整体安全防范水平,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落实到警务保障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