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传达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培训班上的相关精神,明确工作重点,部署工作任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文彬参加会议并讲话,中院行政庭庭长、赔偿办主任及各基层法院分管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的院领导、行政(综合)庭庭长参加座谈会。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30周年、司法救助工作开展10周年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准确把握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强化权利救济,完善平台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以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水平。
会议强调,一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把“当赔则赔、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要求落实到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中。二要强化权利救济,提升国家赔偿审判质效。要进一步畅通案件受理机制,扩大听证、质证程序适用范围,重视释法说理,力争就地实质性化解赔偿争议。更优更实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延伸审判功能。三要完善平台机制,提升司法救助规范化水平。加强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争取大力支持,完善救助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效率。强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工作衔接,确保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且对获得救助后仍无法摆脱困境的案件当事人,及时主动与民政、人社、妇联、乡镇(街道)协调沟通,拓宽救助渠道。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要优化配置审判力量,科学合理组建审判团队,加大业务学习培训力度,精进审判技能,注重案例编写,锻造过硬队伍,依法保障人权、保护产权、匡扶正义、捍卫法治,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