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湘1322执111号
被执行人:江足初,男,1970年3月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湖南省双峰县花门镇理江村,公民身份号码:432522197003052471。
执行案号:(2021)湘1322执111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519910元及利息
未执行标的:487239.5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及金额:
凡提供法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对举报人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内容予以严格保密。两人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或下落的,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附被执行人照片:
举报电话:0738-3524395
朱法官:18390531886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