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2024)湘13刑更2-115号
本院受理刑罚执行机关湖南娄底监狱提请的对罪犯康永红假释一案、以及张小文等113名罪犯减刑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提请减刑假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4月8日至4月13日,如对罪犯减刑假释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间届满前提交到本院审判监督庭(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街道806号,邮编:417000,电话0738-8261425)。
附具体名单:
https://img.chinacourt.org/mup/uploadfile/2024/04/08/15/b65cfc372bebc5f15953071e8e715b4d.xls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