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娄底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娄底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涟源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十巡察组组长谢龙堂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涟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许灵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涟源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陈友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全体人员,涟源市纪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涟源市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高级法官、庭室负责人、近三年来退休老干部、部分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谢龙堂指出,本轮巡察是省委巡视工作总体部署中的一部分,被巡察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正确对待,坚决支持。一是深化政治巡察,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坚定不移扛牢“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二是突出“四个聚焦”,准确把握监督重点。市委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定位,落实巡视工作方针,根据涟源市人民法院的实际情况,着力查找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审计、财会、统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共同完成任务。涟源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应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巡视巡察制度,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成果体现到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吕许灵要求,涟源市人民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工作,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政法领域对口专项巡察的政治要求。要切实将思想统一到省委和娄底市委关于政法领域专项巡视巡察的工作要求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娄底市委第十巡察组的工作标准上来,坚决把党的领导、严的基调落实到工作各方面、执法办案各环节、服务管理全过程。二要积极支持配合,切实增强知责尽责的政治自觉。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涟源市人民法院全体党员干部要秉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对接,为娄底市委第十巡察组在涟源市人民法院有序开展工作提供最有效的保障。三要从严对标对表,坚决扛牢落实整改的政治责任。对于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涟源市人民法院党组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压实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力即知即改,并注重举一反三,全面用好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持久动力,着力推动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陈友红表示,涟源市人民法院党组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巡察工作部署。全院干警要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真正把院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工作成效置于巡察组的监督之下;将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庭室队局要统筹安排工作,全力以赴为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将善用巡察成果,严格进行整改落实。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虚心接受,深刻剖析原因,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将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真正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涟源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
根据安排,娄底市委巡察组将在涟源法院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3月11日—5月15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73852805(微信同号),邮政信箱:涟源市A166信箱。巡察组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娄底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涟源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涟源市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