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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层|能动司法 实质性化解涉企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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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成文 李云霞  发布时间:2024-02-08 11:40:20 打印 字号: | |

2月4日,寒风呼啸,正是立春时节。下了一整天冻雨的娄底,到了晚上8点多,夜色中仍然飘着雪花。然而,这一切,丝毫没有影响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们的工作热情。

在灯火通明的调解室里,一场精彩的“博弈”正在进行。两家企业因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站合作项目引发纠纷,原告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被告按其投资额进行回购。双方合作近5年,因合作终止已经引发了数起诉讼官司,本案诉讼标的达800多万元,其中涉及大量投资开支的认定,案件难点疑点较多且双方争议分歧大。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中院案件承办法官收到卷宗后,连续多日加班加点查阅相关资料,将案情充分吃透摸准后,组织当事人进行了多轮调解。娄底中院党组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书记、院长李征明多次要求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秉承调解优先原则,强化能动司法,实质性为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多措并举力争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为让双方彼此消除芥蒂,充分相信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所做出的努力,中院分管院领导、庭长与承办法官一起参与案件调解,全面分析当事人利弊得失,紧锣密鼓持续到晚上,通过一系列的沟通,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在调解协议中,对终止合作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周密安排,同时把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一揽子解决了双方争议问题,双方当事人也由寸步不让到握手言和。

“终于轻松了,这个案件已经开过无数次庭,每次都要带着沉甸甸的证据行李箱去开庭,可以过个安心年啦。”一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感叹道,并不断为法官的敬业精神点赞。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娄底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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