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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无阻|大雪难阻执行路,司法为民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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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洁琪  发布时间:2024-01-29 15:33:56 打印 字号: | |

执行既要铁腕出击,也要善意柔情。近日,冷水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占有物返还纠纷案件,执行干警冒着风雪前往涉案房屋确认执行进度及被执行人安置情况,市人大代表李华南、潘向红在现场见证。

(图为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及人大代表正在确认腾房状况)

李某掀的丈夫曹某为副食公司员工,当时其家中共有五口人,故公司调剂其租住在冷水巷内的涉案公产房屋内。后因1995年涉案房屋不符合房改条件,李某掀一家仍只能按租房价格继续租住。2004年3月,副食公司根据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公开拍卖涉案房屋,次月段某平通过竞拍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并签订协议,约定住户的安置等由买受人负责。后段某平多次要求李某掀搬离,均遭拒绝,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由李某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腾房交付给段某平并支付租金10000元,腾房当日由段某平向李某掀支付安置补偿费30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查明:被执行人李某掀已年过七旬,丧偶,自身体弱多病,无养老金,其子女的居住生活条件均不佳,与其同住的儿子及孙子均无业。在未能妥善安排好住房前,若强制腾退房屋,势必会给三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影响,形成新的社会矛盾。且涉案房屋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房屋年久失修,墙面及屋顶出现裂缝和落瓦现象,木质屋梁腐烂,属于危房,地处闹市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而申请人现无法实时管理和维护房屋,如何兼顾双方利益成为执行的一大难题。

后经市委和市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掀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对接,最终由社区根据李某掀意见协助其在附近租赁了一处住房并申报了困难补助,被执行人李某掀同意配合腾房。近期,在得知暴风雨雪天气即将来临之前,执行干警协同社区工作人员把被执行人李某掀及其家属转移腾迁至安置处。

该案在执行中,根据案情的特殊情况,执行干警坚持调解优先,经过多方组织协调与联动,在保障被执行人生活、居住的条件下,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同时也防范了安全风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和见证执行工作人大代表的好评。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娄底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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