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上诉人罗某某等五人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在双峰县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各上诉人及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这是娄底中院常态化推进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的一个缩影。
“我们要坚持‘二审开庭是常态,不开庭是例外’,凡是不公开开庭的案件,均要‘一把手’审批。”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推进刑事案件二审开庭专项工作视频会精神,娄底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征明提出了“16条举措”。
2023年8月以来,娄底中院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刑事二审案件开庭专项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将二审开庭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凝聚力量,与市检察、司法局进行协调,要求尽可能提高阅卷效率,与看守所和辖区基层法院进行协调,要求提供开庭便利;进一步强化内部挖潜,院庭长带头办理刑事案件,研究室、审管办等部门员额法官统一参与办理刑事二审案件,行政后勤部门保障到位,加大车辆配备和增加执行警力;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优化立案分案模式,对于简易案件,优化审理流程,以二审开庭有效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截至日前,娄底中院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位居全省第二。
下一步,娄底中院将进一步明确刑事审判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坚持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提升庭审实质化水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增强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和权威性,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