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上午,在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征明向大会作《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李征明从四个方面报告了全市法院2023年的主要工作:
一是深耕主责主业,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二是践行能动司法,守正创新夯实发展根基;三是坚持从严治院,笃行不怠锻造法院铁军;四是接受各方监督,自主自觉改进法院工作。
李征明向大会报告了2024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贯彻“八个有机统一”司法理念,突出抓好平安娄底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诉源治理创新、民生权益保障等五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助力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娄底贡献法院力量。
关于2024年工作安排,李征明在报告中指出:
一是涵养“我将无我”的政治品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跟进学”强化“跟着走”,引导法院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建功有我”的大局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标省委赋予娄底的“六个新担当新作为”工作要求,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实绩实效展现司法担当。
三是树牢“如我在诉”的为民理念,满足多元司法需求。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以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为抓手,协同做好商品房预售监管、信用卡纠纷化解等为民实事,以法治化方式推动“诉源”“访源”“执源”共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营造“你追我赶”的争先氛围,提升改革创新效能。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在“优质量、提效率、促效果”上下功夫,筑牢“制度铁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树立正确业绩导向,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氛围。
五是永葆“自我革命”的斗争精神,锻造过硬法院队伍。深刻认识“两个永远在路上”的重大意义,在“防”上毫不松懈,在“惩”上毫不手软,大力开展司法良知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明的娄底法院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