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娄底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忠诚履职尽责,紧扣服务大局“五项重点工作”,坚持在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工作。
助力平安娄底建设
坚持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930件6109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案件18件52人,对操纵涉毒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袁某某、曾某某依法执行死刑,娄底中院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获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批示肯定。
深化“利剑护蕾”行动。依法从严从快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落实双向保护和延伸服务,对“失足”少年成立“手拉手”帮扶小组,织密校园保护网,115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以案释法活动356场,参加普法教育65700余人次。娄底中院先后荣获市、省、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娄星区法院“利剑护蕾”工作在全省法院推进会上作先进经验交流发言。
严惩毒品犯罪。审结毒品案件517件762人,与乡镇、基层公安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集中公开宣判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31人次,娄底中院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会同公安、检察等单位协同推进非法集资陈案处置,创新“回炉补火”刑事涉财执行机制,今年以来刑事涉财执行案件执行到位8.85亿元。依法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深入开展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专项审判,高质效审结舆论广泛关注的相关案件,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安全。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涉企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等工作,受到省委领导肯定。聚焦娄底打造中部地区“材料谷”建设,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出台暖企惠企十九条具体措施,组织“一案一普法·助企解难题”走访宣传活动,为企业发放《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与市工商联共同签署联席会议制度。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在“材料谷”、各县市区工业园区设置诉前调解站、巡回审判点,为企业提供便捷的诉前解纷渠道。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适用“活封活扣”,审结涉企案件5401件。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支持与监督并重,裁判与化解兼顾,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03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33件,保障娄底市高新区小学、涟钢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成功协调某市政府对申某等91人的1.5亿元赔偿款履行到位。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召开相关府院联席会议12次,出台会议纪要7份,推动设立破产援助基金,开展破产管理人年度综合评价。实施危困企业“破产拯救”,审结破产案件104件,积极运用预重整制度,有效促进“天籁凤凰城”等烂尾楼盘复工续建,保障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坚持创新引领,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多元共治深化年活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30件,发布“上海人民”水泵案、干扰百度搜索排名案等典型案例,有力打击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积极开展“情暖三湘”专项行动。高效审结家事案件6546件,开通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1739万元;深化“治愈式”家事审判改革,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通过发出家庭教育令、人身安全保护令32份,督促依法“带娃”,筑起家暴“隔离墙”。坚持司法助力“幸福晚年”,发布涉老权益典型案例,在判决中落实看望老人规定,在执行中探索预处罚机制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弘扬“百善孝为先”传统美德。推动完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体系,为弱势群体撑起司法“保护伞”。
创新推进解决执行难。持续完善综合治理大格局,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议》为契机,持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与检察、公安、仲裁委、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多家单位出台7项执行联动机制。创新推进解决执行难,出台“立审执破”协调配合指导意见,全流程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集中力量攻坚重点类型案件,相继部署开展“寒冬亮剑暖民心”“涉企执行”“湘执利剑2023”“涉党政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保民生、护民企、稳金融”等专项执行行动。截至2023年11月,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15957件,结案率87.44%,实际执结11316件,实际执结率62.01%,执行到位金额24.85亿元,执行到位率为43.36%。全市法院第三季度执行绩效位列全省第三名。总体执行质效保持良好势头,娄底中院执行工作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切实加强接访处访力度。全市法院通过信访窗口、信访信息平台等渠道办理来访、来信4529件次,化解信访案件1359件。通过慈善捐助、社会捐助等方式募集执行救助资金100万元,与司法救助相结合,共救助困难申请执行人92案,发放救助资金225万元。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娄底中院党组统筹领导指挥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的建立与推进,先后与人民银行娄底中心支行、妇联、侨联等单位联合出台诉调对接文件,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设立94个诉源治理工作站,对接调解组织96个,邀请361名特邀调解员进驻法院。受理诉前调解案件25229件,调解成功13381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64.79%,调解数量与成功率实现“双提升”。持续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注重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打造“琅塘星院落会”“法庭屋场会”等调解品牌,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末端。冷水江法院“三个下沉”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经验。
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细化司法建议工作十项举措,推动司法建议纳入市委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定期研判个案反映的社会治理漏洞,针对部分商家在淘宝网公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40余份,娄底中院司法建议工作获市委《改革简报》推介,并在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印发《关于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通知》,要求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明确划定为繁案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原则上作为简案审理。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全市法院速裁快审案件数量15485件,分调裁审案件占比103.58%,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27.99天,民商事诉讼链均时长84.4天,民商事审限内结案率95.9%,切实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扎实开展“2023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15件。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举措,
联合市检察院,共同督促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对失火毁坏山林的王某某判决补植复绿、劳动补偿。10月26日,根据法院判决,督促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刘某某等4人通过“增殖放流”替代性方式,向资江渔政码头投放鲢鱼、鳙鱼鱼苗6万尾,用以恢复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特殊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针对娄底境内非法采石、采砂等问题,积极发出司法建议,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持续开展了常态化的涉矿监督、采(碎)石行业专项整治,助推美丽娄底建设。
守护碧水青山,共奏生态保护乐章。不断探索“司法+生态修复”的审执模式,指导双峰法院与湘乡法院签署水府旅游区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议,解决跨区划监督治理难题,共同推进库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