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金是国家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房地产拉动经济发展的背后,欠缴土地出让金却屡见不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国家利益受到损害。12月2日上午,涟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自然资源部门未全面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缴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案件由涟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振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京军出庭履行职务。
案情简介
冷水江市某小区建于2017年,该小区超批准容积率建设,且未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冷水江市自然资源局对此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缴到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缴的职责划归税务部门后,也未及时将相关材料按规定全面完整地移送至税务部门。
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于今年3月向冷水江市自然资源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冷水江市自然资源局回复称拟将相关材料移送至税务机关。但直至今年9月份,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至涟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时,冷水江市自然资源局仍未按照法律法规将上述材料全面完整地移送至税务部门,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直未收缴到位,国家利益持续受到损害。
涟源法院经审理认为,冷水江市自然资源局未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将材料全面完整地移送至税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也仍未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错误,导致国有土地出让金至今仍未收缴到位,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履职不全面,未尽到履职尽责的义务,对该案当庭宣判,判决责令冷水江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有土地出让金征缴工作。
国有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和人民利益。本案中,法院、检察院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尽责履职守护“国财国土”,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针对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履职不到位问题,检察机关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和行政公益诉讼,审判机关依法作出责令其全面履职的判决,督促自然资源及税务等相关部门全面履职征缴土地出让金,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了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