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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督查组到娄底法院督查“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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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炳坤  发布时间:2023-12-11 14:45:48 打印 字号: | |

12月7日至8日,湖南高院督察局副局长许新民一行对娄底法院“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自卫,中院机关纪委相关同志陪同。

督察组实地检查了立案大厅窗口和审判庭庭审现场,查阅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相关台账,对中院机关审务和司法作风、“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整体情况给予了肯定。

许新民指出,要加强制度落实,通过对“三个规定”开展常态化学习,牢固树立如实记录报告是责任、不如实记录报告是违纪的理念,教育引导干警应填尽填、应报尽报。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微信微博、来电彩铃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庭前释明等政策要求,带动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守“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业务指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不得将信访,院庭长正常履行职责作为“三个规定”填报内容及敷衍式填报的要求,持续做好填报前提醒,填报中答疑,填报后核查,进一步提高填报的规范化。

督察组一行还到双峰法院、新化法院进行了实地督查。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全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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