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征明一行到双峰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彭石清,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戴志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楚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乐潮,双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玮,审委会专职委员肖民兵,审委会专职委员朱才新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曾超群在娄底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会人员就积极运用府院联动等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助力诚信政府、法治政府、高效政府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李征明指出,市县两级法院要坚决扛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责任,坚持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和能动司法理念,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稳慎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以法治方式推动完善民营企业治理发展,要依法追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关联交易“掏空”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企业资金、违规担保向企业转嫁风险等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同时,积极以司法手段矫正公司治理僵局;要不断提升司法审判保障质效,努力实现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及时总结涉民营企业案件暴露出来的政策落实、行业监管、公司治理等问题,积极运用府院联动等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合力。
彭石清表示,通过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建立常态化的联络沟通协调机制,以政府的组织优势、法院的专业优势为支撑,促进府院在资源整合、功能融合、手段聚合上同向同力、各尽所长,是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有机衔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途径。他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于经济工作的认识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务实担当,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发展壮大排忧解难、扫清障碍。
傅玮表示,双峰法院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工作安排,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提升涉企司法素质能力、涉企案件办理质量效率、涉企司法服务水平、企业满意度,充分发挥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