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湘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涉工程机械行业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新化法院执行局4名执行干警奔赴千里,日夜兼程,辗转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等地开展涉工程机械案件专项执行。
6月11日
4名执行干警从新化出发,奔赴1300公里外的河北省石家庄市,到达目的地时已经接近深夜。为了第二天能首战告捷,执行干警不辞辛苦认真研究并制定了第二天的执行方案。
6月12日
为了顺利查找到被执行人辛某某,清晨5点,天刚刚蒙蒙亮,4名执行干警便已来到被执行人辛某某的住所处,但被执行人辛某某未在家中。执行干警一方面在辛某某住所附近进行蹲守,另一方面请求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予以协助。在蹲守数小时后,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辛某某。出于对法院执行的警觉,被执行人辛某某发现警车以后,立即驾车准备逃跑。
在鹿泉区法院的全力配合下,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辛某某的车辆逼停。因被执行人辛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新化法院依法决定对辛某某司法拘留十五天,并于下午六点移送执行司法拘留。
6月13日
清晨,4名执行干警已早早出发,又开始执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与卢某、张某的两个工程机械合同纠纷案件。在石家庄市、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寿保险公司等部门,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发现并成功提取了被执行人购买的保险,现金价值总计25万元,同时查封了被执行人1套房产。
6月15日
经过多方查找,执行干警又成功查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一个沥青站及摊铺机等工程机械设备。经调查了解,目前沥青站的实际经营者为被执行人张某的母亲及唐山市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经过反复协调,被执行人张某的母亲、唐山市某水泥制品公司愿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用沥青站生产经营所得分期进行还款,同时相关泵车等工程机械设备由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回收。
经过四天的专项执行,目前已经执行到位现金25万元,扣押工程机械设备3台(价值300余万元),查封房屋1套,达成执行和解1件,司法拘留1人。下一步,新化法院将以“湘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湘执利剑之保民生、护民企、稳金融”专项执行月活动为契机,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精准发力,连续作战,集中攻坚,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即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证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助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