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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院与市人大代表面商建议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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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艳国  发布时间:2023-07-21 17:45:42 打印 字号: | |

7月19日下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自卫带领民四庭、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同志前往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市人大代表胡志泽就“关于规范道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面商。面商会邀请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刘熙明,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副主任吴昌前,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刘洁参加。

夏自卫重点围绕胡志泽代表提出的个别基层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所涉“四项费用”的裁判问题作了切实具体的答复,并对下一步工作举措进行了详细汇报。

胡志泽代表对市中院的建议办理情况予以高度评价,他认为,市中院办理代表建议具有系统思维,办理的过程就是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推动主题教育不断走实走深的过程、开展“走找想促”活动的过程、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规范了市场,达到了正本清源的效果。

会上,市人大与会人员充分肯定市中院的建议办理工作。刘熙明指出,代表提出建议是履职的一种方式,也是监督的重要手段,本次建议的办理,完全体现了“代表提出建议要高水平、人大督办建议要高要求、承办单位办理建议要高质量”要求,人大代表的建议,汇聚的是民声,反映的是民意,建议办理归根结底要落到让人民群众满意上来。市中院用心用情办理代表建议,真正做到了让代表的呼声有回应,让人民的诉求有着落。

吴昌前认为,市中院通过多次深入调研、专题座谈,真研实办,对建议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答复,很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他提出,市中院的建议办理工作上半篇文章已写好,要尽快完成下半篇文章,将工作计划更好地转化为工作实效。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娄底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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