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化法院审结李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一审以李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