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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公平正义|娄底中院成功调解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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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粟宇  发布时间:2023-04-13 16:51:16 打印 字号: | |

案件一审判决后,被告突然离世,二审中家属该如何面对“退一赔三”高达25万余元的赔偿金?近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1年7月16日,梁某委托李某为其购买一辆二手车。李某在广西桂林物色了一辆二手车,并与梁某就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同22日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车辆无大修、泡水、火烧等情况。梁某取车一周后发现该车不能启动,后经专业汽车鉴定机构鉴定,显示为“重大事故车,水泡车,非火烧车”。事后,梁某与李某协商处理未成,遂诉至一审法院,要求解除《车辆转让协议》,由被告李某退还购车款并三倍赔偿。一审判决后,梁某不服,上诉至娄底中院。

娄底中院二审受理该案后,发现被上诉人李某在一审判决后已经因病去世,家中留下两位老人、妻子和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针对案件的特殊性,如果简单判决,之后将会面临执行难等诸多问题,承办法官李云霞遂定下方案,将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重点,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调解中,上诉人梁某因在起诉前向李某提出退货及退还大部分购车款的合理要求被拒绝,对立情绪较大,坚持要以“退一赔三”赔偿25万余元的金额作为调解基础。而李某的家属则因为亲人的去世,面临巨额索赔,一提到案件就泪流满面,情绪也很激动,只同意退还收取的购车款,双方调解预期差距非常大。

承办法官首先对李某家属遭遇亲人去世表示了深切的同情,然后仔细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诉人梁某则在析法明理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能考虑对方家庭突遭变故的实际情况。整整一个上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多轮沟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退车赔款的和解协议。该案的成功调解,兼顾法律与人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是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对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诠释。

法官提醒:近年来,二手车的交易量逐年上升。然而,二手车质量检测程序复杂、费用较高,二手车交易中容易因为质量问题产生纠纷。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要擦亮眼睛,全面、细致了解车辆信息。二手车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也要秉持诚实信用原则,认真把好质量关,避免发生纠纷。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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