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照顾我这个残疾人,没想到法庭还能搬到我家里审案。我同意跟对方达成调解,早日还钱。”3月2日,因中风而瘫痪在床的被告罗某石,对前来巡回审理案件的新化法院水车法庭工作人员说道。
2021年10月,被告罗某石因承包了水车镇长石村的饮水工程项目施工,出现资金短缺,向原告罗某梅借款11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后罗某石因中风瘫痪及项目进度等原因,导致欠款未能按时归还,罗某梅向新化法院起诉。
鉴于该笔借款涉及乡村建设的民生工程,且被告因瘫痪行动不便,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后,法庭工作人员决定巡回审理该案,将庭审安排至被告家中。
庭审中,在双方近距离的沟通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罗某石同意五日内偿还原告罗某梅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