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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 法官成功调解数起涉企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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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博航  发布时间:2023-01-18 16:50: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多起大标的额的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案。数起涉民营企业纠纷的顺利化解,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一起房地产策划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中,娄底市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娄底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是有着合作关系的两家民营企业,某置业公司委托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就其开发建设项目所有可售的住宅、商铺和商铺物业进行独家分销,并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佣金。后双方因佣金结算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进行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上诉至娄底中院。

主审法官收到案件后,通过翻阅案件材料发现,这两家企业之间的合作时间长,分销房产量大、交易频繁,账目资料庞杂,且在佣金金额上各执己见,一方认为一审判决少计算了十四套房屋的佣金,且违约金认定过低;另一方则认为一审判决多计算了45套房屋的佣金,且无需认定违约金,两方矛盾尖锐。

经与双方多番协调,承办法官了解到两家企业均为处于发展上升期的民营企业,与多个公司有着密切的业务往来,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必然会对企业信用造成损害,还极有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同时,双方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能否延续也需要综合考虑。为此,遂先后与两家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向双方释明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希望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快速化解双方纠纷,引导双方彼此理解当前经济形势对对方企业的造成影响,劝导其从长远角度考虑双方今后的合作和发展。主审法官积极参与调解方案的制定,对其合法性、可行性提供具体意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给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佣金1000余万元。双方握手言和,并一致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合作,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通过调解的方式快速化解涉企纠纷,是娄底中院助力企业纾忧解困、积极服务辖区内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将继续精准把握司法的力度和温度,持续着力挖掘每一个有助于提升审判质效、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的司法审判细节,最大限度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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