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媒体聚焦
《娄底日报》:把公平正义揣在心中——记“全国优秀法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友红
分享到:
作者:胡琼露 张丽艳 梁成文  发布时间:2023-01-13 08:42:45 打印 字号: |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表彰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友红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14年来,她一直坚守在民事审判阵地,将最美的青春年华挥洒在审判台上,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展现了新时代女法官的独特风采。

热爱让她走上法官之路

陈友红出生在双峰县一个小山村,从小就磨炼出不怕吃苦的刚强性格。在家中排行老大的她从小便被父母寄予厚望,从小学到高中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2000年,陈友红参加高考,在填高考志愿时,她所有的第一志愿专业全部填法学。本科四年,她如饥似渴地浸泡在法学知识海洋里,品学兼优的她年年都得一等奖学金,保送研究生后,又志愿参加了研究生支教团,前往新疆伊犁支教。

2008年,研究生毕业后,她放弃大城市高薪工作,考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分配到民事审判第一庭。当时庭里的案件数量占据了全院民事案件的半壁江山,繁重的办案任务让老法官都吃不消,但有一股子“蛮劲”的她,刚走上审判台就主动提出承担疑难、重大案件办案任务。14年来,每年办理的案件均居全院前列。

为更好满足当事人司法需求,2019年4月,娄底中院率先在全省法院开展新型审判团队改革,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陈友红主动请缨,担任简案团队负责人,和同事们承担了中院民事诉讼40%的简案审判任务,年均审结案件1000余件,平均结案周期仅21天,大大提高了审理质效,同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在陈友红眼里,任何一项工作都是对自己专业能力的一种锻炼,她愿意时时勇挑重担,把每一项任务当成挑战去完成。“5+2”“白+黑”的节奏很苦,但她却总是一笑而过,乐在其中。“读了自己喜欢的专业,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她爽朗地说。

就这样,陈友红一路走来,连续多年被评为娄底中院“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多次荣立三等功,年年荣获“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称号;2016年5月获湖南省“最美青年卫士”提名奖,同年12月被推荐为湖南省“雷锋式忠诚卫士”先进典型,2017年1月被评选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21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2年11月荣获“全国优秀法官”。

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精品

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这是陈友红一直以来坚持的办案准则。她用工匠精神对待每一个司法环节,用高效、严谨创下办案的高质量。

坚持寻找事实真相,这是陈友红办案时坚持的底线。在审理刘某与冷水江市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时,因刘某除工友的证明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在公司上班,一审法院驳回了其要求确认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刘某不服,上诉至娄底中院。二审中,陈友红发现刘某系“煤工尘肺贰期”,领取了“职业病证”,其疾病的形成跟常年在井下作业密切相关,如果否定其跟公司的劳动关系,则劳动者求助无门,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因此,她跋山涉水深入煤矿调查走访一线矿工,前往当地村级组织详细了解情况,使刘某与上述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客观事实渐渐浮出水面,案件得以公正处理。

在审理肖某与新化县某医院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时,双方对工资是否支付存在争议,上诉到中院,陈友红查看案卷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庭前调解。然而,当事人肖某因孩子无人照顾而无法到场,陈友红立即调整了开庭时间,直接到当地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看到肖某抱着一岁多的儿子出现时,陈友红敏锐地意识到孩子是此案件的突破点,她详细询问了孩子的出生日期,经过对孩子年龄的推算,认定肖某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已怀有身孕,了解这一细节后,陈友红辨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让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打铁还需自身硬。多年来,陈友红潜心研读民法、民事诉讼法及审判实务等领域的法律书籍,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审判技能,撰写的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多篇裁判文书获省高院表彰。

心怀苍生为不幸者分忧

"法官,我儿子死了,他的尸体存放在殡仪馆已经两年多了,还不能入土为安,我该怎么办?求你帮帮我!"这是一位母亲在法庭上老泪纵横的哭诉。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死者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从新化县城返回农村老家,途经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路段,与前方行走的田某相撞,造成张某当场死亡和田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死者张某的遗体被停放在殡仪馆长达两年多,张某去世后,家里留下母亲曾某、妻子王某、14岁的女儿和7岁的儿子,整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雪上加霜的是还要付殡仪馆存尸费10多万元。

法不容情,庭外有情。陈友红多次前往新化,在当地法院召开联席会,请民政、公路等相关部门参加,对张某尸体的处理、存尸费的交纳、经济补助等问题进行磋商。经多方努力,张某存尸费全部减免,得以下葬入土,张某一家还拿到了相关部门给予的5万元救助金。

为不幸的家庭分忧解难,我觉得这是一位法官的职业操守。我愿意为此付出不懈的努力。陈友红说。

2015年年关将近,陈友红审理了刘某等人与双峰县某煤矿的劳动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她发现该煤矿已关停,仅存的闭矿资金已所剩无几,而刘某等人均是60岁以上患有尘肺病的煤矿职工,又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案件判决后可能无法执行到位,而他们既要生活又要治疗,处境非常艰难。在当庭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为了解决刘某等人的"燃眉之急",她充分依据国家对于关停煤矿的救助政策,在县乡政府和煤矿之间反复奔波、协调,终于在春节前夕争取到调解款并先行支付给了生活困苦的刘某等人。等她办妥这些回到家中,迎接她的已是除夕的万家灯火。

廉洁办案不愧头顶国徽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陈友红以实际行动履行对国徽的庄严宣誓。

2010年1月,陈友红审理了蔡某与湖南省某电力修造开发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蔡某的工资收入是家庭经济唯一来源,蔡某被辞退后要求赔偿未果,蔡某及其家人对此案寄予了重望,四处托人请客送礼。陈友红接手该案后,蔡某及其父母多次要求私下见面。被拒绝后,又乘下班时机多次尾随陈友红,并带上"礼物"。有一次下班途中,陈友红又被跟踪,无奈之下只能躲进朋友家中,但还是被蔡某的母亲发现,门被敲开后,不得已只能请同事出面劝导蔡某母亲,并拒绝其"心意"的表达。依法判决后,蔡某多次表达对陈友红的敬意。

公生明,廉生威。陈友红时时以这一箴言警醒自己。

在审理余某与段某等人纠纷案中,余某因其父母房屋被拆未经其同意要求段某等人恢复原状,为了争口气,四处活动,找人打招呼未果,又想出了将红包夹带在材料中送给陈友红的办法。陈友红在接到材料后发现红包,马上联系余某收回,但余某不从,陈友红向其释明欲将红包交给纪检组,余某才收回了红包。

护花蕾有刚性更有柔情

民一庭涉及的未成年人案件较多,面对正在成长的孩子,陈友红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处处为未成年人着想,制定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诉讼策略,为未成年人提供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司法保护。

2018年,陈友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上诉案,双方因感情、小孩抚养问题大打出手,两个家族也加入了争夺行列,多次上演抢小孩、藏小孩的闹剧。一审判决离婚后,小孩被原告方藏了起来没有返校,一次次调解无果。看到孩子父母对孩子充满关爱的目光,陈友红找到了案件的切入点---孩子,多次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告诉他们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奉献、不是占有,并播放了李玫瑾教授的电视讲座来启迪他们。最终两人放弃离婚诉讼请求,握手言和,一家三口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

14年来,陈友红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超过400件。2010年,她在审理曾某与某乡镇卫生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了解到因出生时医生操作不当造成曾某缺氧性脑损伤留下伤残,急需大量资金治疗,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曾某的父母为了生计长年在外打工,曾某的爷爷精神遭到巨大打击,神志变得恍惚,曾某已快四岁,却无人护理,皮肤大面积溃烂。她一次又一次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赔偿款悉数到位后,曾某被送至医院治疗,一条生命得到了拯救。

原文链接:

http://ldrb.ldnews.cn/m/s.aspx?p=%E5%A8%84%E5%BA%95%E6%97%A5%E6%8A%A5&t=2023-01-11&id=620650


 
来源:娄底日报
责任编辑:陈晓明
娄星区法院涟源市法院冷水江市法院新化县法院双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