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良好的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7月26日,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副总队长曹卫京及罗福新、罗堃等一行对娄底法院安保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娄底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自卫进行了专题汇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市中院、涟源法院、娄星区法院,以及大科法庭、枫坪法庭,重点围绕思想认识、工作机制、制度落实、业务技能、设施装备、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曹卫京指出,从检查情况看,娄底两级法院安保工作总体值得充分肯定,具体表现在:一是安全责任意识强。无论是党组、职能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均以安全为先,措施严管理好。二是安全措施“实”,人员配备、装备建设、制度落实、安全设施、司法管理等方面严格落实、扎实到位。三是防控范围“全”,不局限于警务保障、机关安保、人身安全等安保工作,还涵盖了消防、生产生活、食品安全、车辆安全等安全工作,基本实现了安保工作全覆盖。四是以防为核心。查、巡、防、督具体扎实,特别是“一日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天一检查,一月一检测”,扎紧了防护堤坝。五是队伍建设“好”。全院上下一盘棋,信息交流、情报共享到位,管控力非常强。并强调,在这紧要关头,安全问题是压倒一切的大事,我们要“全力以赴、严抓细管、补齐短板、确保平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夏自卫对省高院检查组对我市法院安保工作的肯定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严格按照检查组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忧患意识,以责无旁贷的担当守土尽责,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强化问题整改,提升处突能力下功夫。确保全市两级法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