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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毒案件,3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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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茜妮  发布时间:2022-06-27 15:20:29 打印 字号: | |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 620日,涟源法院对2起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刑。





20223月,被告人颜某在娄底某连锁酒店及其附近多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共计30余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20211026日,被告人邱某丽、廖某平共贩卖0.6克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剂给吸毒人员,两名被告人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构成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2022年以来,我院共审结涉毒案件4266人,坚决遏制“零包贩毒、以贩养吸”毒品犯罪趋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持续扩大禁毒战果,有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努力营造无毒和谐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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