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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院与新化法院联合开展“6.5”世界环境日环保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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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钊  发布时间:2022-06-07 15:14:19 打印 字号: | |

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提升市民环保意识,用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6月2日,娄底中院与新化法院在美丽的资江河畔,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垃圾随手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等环保主题活动。娄底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新化分局、新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参加该次活动。

“资江是我们的母亲河,不能用电鱼等方式进行非法捕捞,否则涉嫌犯罪。”“同饮资江水,共护母亲河。这是娄底市为保护资江而颁布的《娄底市资江保护条例》,您带回去跟家人好好学习。”在资江风光带,娄底两级法院干警共同向来往的市民发放《长江保护法》《娄底市资江保护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并邀请他们在“保护绿水蓝天,我们是行动者”环保宣传海报上郑重签名。

“3,2,1,放!”一盆盆活蹦乱跳的鳙鱼鱼苗顺着滑梯而下,随着滚滚资江水开启一段新的旅程。当天上午十点,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资江航运码头举行,现场放流鳙鱼60 万尾,是适合资江流域生长、繁殖的“四大家鱼”之一,对于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起到积极作用。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新化法院青年法治宣传服务队冒雨在资江风光带开展垃圾随手捡活动。队员们系着普法围裙,手持垃圾桶和铁夹,弯腰将人行道上、绿地上、草丛中、歇息凉亭中的垃圾一一捡入垃圾桶。随手扔的奶茶杯、饮料瓶和食品包装袋,打气球剩下的塑料子弹和碎气球,成了美丽风光带的风景破坏者。我们在此郑重呼吁:清洁美丽的世界靠我们共同创造,人人都是美好环境的受益者,人人应当做美好环境的维护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乱丢垃圾,共同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责任编辑:娄底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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