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一:“我80岁的老母亲,过马路却飞来横祸,家里人为此事也耗费心力,今天当庭调解,并收到赔偿款,事情一次性解决,让我们省心省力,为法官点赞。”
2020年11月12日,罗某驾车不慎将正在正常过马路的彭某撞倒在地,造成彭某十级伤残。承办法官仔细阅卷,获知彭某家人对罗某驾车撞人后的态度很不满意,考虑事故的发生并非故意,决定在开庭前调和双方的矛盾。在尊重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彭某的儿子心痛母亲,认为母亲年纪大还遭这等罪,心理和精神上都需要给与补偿,而肇事者罗某亦诉说自已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困难,承办法官听闻,遂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劝说罗某,最终罗某接受调解方案,并当庭支付赔偿款。
镜头二:“受伤后怕父母担心,一直都没让他们知道,今天能一次性解决问题并拿到赔偿款,感谢法官。”
2021年1月17日,杨某在曾某承包的项目施工时,不幸从高空跌落,构成十级伤残,让这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受伤后,双方进行过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杨某遂将曾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从双方的过错程度、各项损失费用的合理性进行明确分析,希望双方能互相理解,本着互谅互让、诚信友善的原则解决问题。最终在法官的细心分说和劝导下,双方放下成见,握手言和,并当庭履行完毕。
敬老爱老,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亦是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在充分保障了受害人的利益的同时,亦注重依据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侵权人进行教育与提醒,充分彰显了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对于维护良好的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