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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法院:民工工资被拖欠 高效执行解“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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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瑾瑜 徐思源  发布时间:2022-05-31 08:18:36 打印 字号: | |

日前,申请执行人邱某某与被执行人柳某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娄星法院调解,由柳某向邱某某支付8000元工资。调解书生效后,柳某并未履行支付义务,经多次催要无果后,邱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柳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向其详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会带来的法律后果。柳某听后嘴上表示将配合执行,但实际上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拒绝履行义务,致使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对柳某提出严重警告,并传唤其到法院说明情况,柳某再次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案件执行工作再度陷入僵局。

根据柳某拒不履行的情况,娄星法院对案情进行了反复分析和研判,在调查与摸清被执行人柳某的家庭情况后,2022年4月22日,执行干警带领两名法警,来到被执行人柳某家中,执行干警对其义正言辞讲清“法理”,耐心细致讲清“事理”,感同身受讲清“情理”,在告知拖欠工人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及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后,柳某幡然醒悟,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慑力,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遂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缴纳案款,一起涉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收到法院发放案款后,邱某某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十分感谢与高度认可。

近年来,娄星法院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以“执行永远在路上”的干劲和韧劲,以脚下跬步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书写着执行干警的责任和担当,充分发挥执行保障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解决困扰群众的“急难愁盼”具体问题,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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