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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新化法院快速扣押一火车皮玉米,“活水养鱼”促成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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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钊  发布时间:2022-05-17 08:33:41 打印 字号: | |

法官,被执行人杨某荣有一火车皮的玉米很快运到新化火车站,麻烦你们赶紧扣押。4月29日晚上,执行人员的手机响了,一个执行案件申请人向执行人员提供了一条重要财产线索。“好的,这个线索很关键,我们马上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答复申请人后,迅速向新化法院执行局局长邹人献和分管院领导罗杰雄进行汇报。虽然第二天是劳动节假期,干警均已放假回家,但罗杰雄当即指令执行局组织干警查清财产线索,迅速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玉米买卖引发纠纷,债务履行一波三折

申请人中央储备粮娄底直属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某荣、游某武、陈某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某荣、游某武、陈某峥是新化县某繁殖场的合伙人,需要大量的玉米作为养殖饲料。2012年3月23日,申请人中央储备粮娄底直属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某荣签订了一份《玉米购销协议》,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截至2013年4月3日止,被执行人尚欠申请人货款192万余元,被执行人杨某荣、游某武、陈某峥向申请人出具欠条,并承诺以其三人财产做抵押担保,限于2013年7月底前分期还清全部欠款。此后,由于牲猪市场价格持续下降,被执行人所经营的养殖企业严重亏损,无法履行承诺,截至申请人起诉时止,尚欠申请人134万余元。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新化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4年4月24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民事调解书结案。因被申请人部分履行民事调解书后未再如期履行,申请人于2014年8月6日向新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4万余元及迟延履行利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再次口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在部分履行后又未再如期履行。

劳动节继续劳动,法院火速扣押玉米

4月30日早晨8点,根据院领导的指令,邹人献立即组织合议庭对申请人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请求进行合议,并协调综合办公室临时加班加盖印章制作执行裁定书。上午10点,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调度执行力量6人组成执行团队火速赶往长沙货运中心冷水江物流车间新化班组执行。在向该班组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并说明来意后,11时20分,该班组工作人员从系统中调出货物运单,确认该批玉米共计70吨,目前仍在火车皮里未卸载下来,收货人为被执行人杨某荣。于是执行人员向该班组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扣押该批玉米至中央储备粮娄底直属库有限公司保管。考虑到当天天气不适合卸载作业,经协商后决定暂扣留在车站,待天气转好后再卸载并扣押至指定地点。12时,被执行人杨某荣经通知来到该班组配合执行工作。

多次失信和解阻力大,法院以“活水养鱼”巧促和解

在该班组会议室,邹人献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因《玉米购销协议》履行过程中、诉讼达成调解协议后、执行程序达成口头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杨某荣多次失信,申请人坚持要求直接将该批玉米扣押至其公司并进行处置,不愿再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表示目前处境艰难,无力一次性还清,需要该批玉米作饲料维持经营,希望对方体谅,自己愿意勇于面对、积极解决该债务。因双方分歧较大,信任基础薄弱,未就债务履行问题协商一致,执行陷入僵局。

考虑到玉米不能长期保存必须及时处理,而直接拍卖变卖该批玉米,既影响养殖户生产经营,又会引发其对后续执行的抵触情绪,而且增加执行成本。为打破执行僵局,实现双方共赢,尽管此时正值五一黄金周,执行团队决定分头做工作。

5月1日,被执行人到执行局配合执行工作。“法官,我愿意按以前的和解协议履行,把拖延履行的都补上。”被执行人讲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你们双方都是生产经营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我们都保护。但因你多次没有还款到位,对方对你不信任,不愿意按原来的和解协议履行,要求直接处置该批玉米。现在 70 吨玉米价值也有20万左右,你这次的还款力度要大一点,争取让申请人同意暂不处理这批玉米。”邹人献回答道。“好的,我去筹钱,先尽量多付一点,剩下的分期还。”被执行人说完离开了执行局。

邹人献又与申请人负责人电话沟通,了解其想法。申请方仍坚决要求处理该批玉米。邹人献从运输成本、评估及处置成本、被执行人对后续执行的抵制情绪等方面分析利弊。“要从长远的角度考虑,‘活水养鱼’,留住这个经营主体,既能创造经济效益,也能确保其偿还能力。如果这次把作为饲料的玉米全部处置掉,虽然能执回一部分钱,但他没法养猪的话,偿还能力也会受到影响,剩下的几十万怎么办?这次他愿意还的钱跟这批玉米的价值差距不大,之后愿意分期还。”申请方还是不信任被执行人,邹人献向其讲解了执行担保制度,以此打消其顾虑。

5月2日,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执行局协商。经邹人献面对面做工作,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打破信任危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4万元,剩余欠款按月分期偿还,由第三人对按月偿还欠款做担保,法院解除对玉米的扣押。

在五一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晚上得到执行财产线索,次日上午即完成对财产的扣押,5月2日即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申请人追回14万元货款,并达成有担保的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团队的劳动节在劳动中度过,换来申请人获得真金白银的兑现款,被申请人的生产经营能正常开展的双赢局面,跑出新化法院以高效执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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