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案件时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7天完成先予执行,新化法院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分享到:
作者:谢钊  发布时间:2022-05-05 17:13:43 打印 字号: | |

4月18日上午原告向新化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下午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因疫情防控原因,4月20日组织当事人完成证据交换、质证。4月21日到现场勘察并组织双方座谈协商,组织双方到新化法院司法技术室协调司法鉴定事宜。4月22日再次组织证据交换、质证。4月23日再次到现场勘察并组织双方座谈协商。4月24日裁定准许先予执行。4月25日送达先予执行裁定,并立即实施先予执行,顺利完成清场和工地交接工作。这是新化法院民二庭庭长康太华承办湖南省美程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程陶瓷公司”)诉珠海贵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化分公司(以下简称“贵飞建设公司”)合同纠纷后,为处理原告申请的先予执行事宜而忙碌的一周。

企业上市亟需扩大生产

2021年12月17日,美程陶瓷公司与贵飞建设公司签订合同,建设标准化生产车间,后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生产车间的建设陷入停滞。一头是亟需扩大的生产,一头是因合同纠纷陷入僵局的待建生产车间,耽误投产将造成更大的损失。2022年4月14日,美程陶瓷公司向新化法院提起诉讼,并以被告若不立即退场,将导致原告的施工企业无法正常入场施工,无法如期建成投产,进而造成美程陶瓷公司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由,于4月18日向新化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逐项确认损失排除先予执行障碍

4月21日,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龚俊林与康太华现场勘察并组织双方座谈协商,结合现场勘察情况与双方提交的证据,分析认为该案顺利先予执行的最大障碍是双方对于损失存在分歧,若先予执行,让被告退出施工工地,拆除工地临时建筑物,将导致后续无法对工程量和损失等进行鉴定。为此,龚俊林与康太华梳理出被告主张的22项损失,组织双方逐项协商,当天即对其中18项损失达成共识。4月23日再次到现场勘察并组织双方座谈协商,经双方现场核对并聘请相关技术人员评估后,双方对争议最大的案涉工程的工程量损失达成一致意见,仍有争议的损失部分与案涉工程的施工现场是否改变无直接关联,即先予执行不会导致损失无法确定。经多次做工作,双方对合同是否继续履行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贵飞建设公司愿意退出案涉工程的施工工地,但要求美程陶瓷公司赔偿其施工损失,美程陶瓷公司认可贵飞建设公司已施工工程部分有一定损失,也愿意补偿贵飞建设公司的合理经济损失。至此,该案先予执行的法律障碍全部排除。

法院顺利先予执行原告收回工地

因案涉工程系生产车间的建设工程施工,贵飞建设公司不撤离施工工地会导致新的施工企业无法入场施工,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产进程,给美程陶瓷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对贵飞建设公司也没有任何利益或对其造成其他经济损失,因此,4月24日,新化法院裁定准予先予执行美程陶瓷公司要求贵飞建设公司退出施工工地,拆除工地临时建筑物并搬离案涉工地的主张。4月25日,康太华法官带领民二庭干警到案涉施工现场,在宣读并送达先予执行裁定书后,立即实施先予执行。因前期工作扎实,原、被告主要分歧已基本化解,贵飞建设公司对法院先予执行裁定书予以配合,完成了大部分人员和设备撤离工作。在法院现场送达先予执行裁定书后,美程陶瓷公司即组织人员和设备拆除施工场地上残留的临时构建物,并着手标准化生产车间建设工作。先予执行裁定得以顺利执行。

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而言,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办案人员紧凑的行程安排,跑出了新化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耐心细致弥合双方分歧,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娄底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娄星区法院涟源市法院冷水江市法院新化县法院双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