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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寄哀思,一家和睦故人知
——双峰法院成功调解重组家庭继承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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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成、张任泊  发布时间:2022-04-09 10:29:31 打印 字号: | |


4月6日,双峰法院荷叶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重组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清明时节寄哀思,一家和睦故人知。九旬老姥有所养,慈乌反哺不嫌迟。

 

百善孝为先

2004年,刘某红的丈夫意外去世,刘某红扛起了赡养婆婆黄某贵和养育三个女儿的重担。2005年6月,刘某红和同镇左某迟登记结婚,刘某红与前夫生育的三个女儿左某春等来到左某迟家,和左某迟及其与前妻所生儿子组合成新的家庭。同时,为了更好照顾赡养刘某红的婆婆黄某贵,左某迟与刘某红婚后不久就将黄某贵接到家中共同生活。

2022年2月,刘某红因病过世,一家人就黄某贵的赡养问题与刘某红遗产继承问题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向双峰法院荷叶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定分止争。

家和万事兴

承办法官朱开海受理此案后,通过向乡镇与村委会多方了解,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继承纠纷案,本着“用真情和真心办好每一个家事案件”的理念,多次上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由于左某春等三人均外嫁,赡养老人存在诸多不便,故而刘某红遗留在银行的存款15万元本金及利息由左某迟继承,左某迟继续承担黄某贵的赡养事宜,左某春等继承份额折抵黄某贵的赡养费和以后的丧葬费。

承办法官最后对双方当事人说:“你们的案子从法律上判起来比较容易,但是你们的妻子、母亲最希望看到的是她的丈夫和女儿们能相亲相爱、她的婆婆能老有所养安享天年,今天你们能消除心结,相信她泉下有知也能含笑。希望你们能同心同德一起赡养好老人家,完成她未尽的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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