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双峰法院依托网络化平台,积极开展执行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该院执行局成功扣押了一台涉案车辆。
2019年4月,曹某与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定《乘用车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由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向曹某发放78000元融资金额,曹某提取车辆后,双方办理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和抵押登记。此后,曹某支付了首期租金和至2021年1月前的21期租金之后,便不再支付。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遂诉至双峰法院,本院依法作出判决:由曹某偿还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066.6元及利息、违约金和其他诉讼费用。但判决文书生效后,曹某未按期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向双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受理后,执行法官经多次网络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曹某除本案涉案车辆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加强与曹某沟通,曹某提出车子是大儿子以他的名义买的,没有能力偿还借款,而且自己现在外地务工,因疫情不能返乡。疫情限制了执行的速度,却不能阻挡我们执行法官的执行脚步,在法律的威慑下,曹某主动要在家的小儿子将涉案车辆送至法院,法院依法扣押涉案车辆,张贴封条,启动拍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