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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法院少年法庭到乡村振兴帮扶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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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钊  发布时间:2022-03-10 15:43:03 打印 字号: | |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升村民法治意识,2月28日,新化法院少年法庭联合第二支部、乡村振兴工作队来到新化县孟公镇瑞阳村瑞岩小学开讲“开学第一堂法治课”,并在村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讲课开始前,法官妈妈们组织同学们观看禁毒宣传片,宣传片通过一个个真实案例揭露了合成毒品的危害。同学们聚精会神地观看,被宣传片中的案例深深震撼,认清了这些披着糖衣的新型毒品的真实面目,在心中筑起一道抵制毒品的坚固心理防线。

“同学们,背心和内裤覆盖的区域都是你们的隐私部位,别人不可以看、不可以碰、不可以说。”“如果受到坏人侵害,这不是我们的错,我们还和以前一样依然是值得被爱的人,是坏人做的错事,他应该受到惩罚,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是最正确的选择,要勇敢地告诉爸爸妈妈,报警把坏人抓起来。”在“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讲座上,法官妈妈向同学们讲解了身体接触类、非身体接触类和网络性侵等性侵害的类型、实施性侵害的方式、性侵害行为的法律处罚、不同场景下性侵害应对方式、遭遇性侵后该怎么办等预防性侵知识。

新化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陈湘元为同学们开讲“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讲座”。陈湘元结合审判经验和社会调研,分析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一是网络上不良信息较多,对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家长未正确引导未成年人思想,未及时疏导其心理问题,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其不良行为;三是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自我控制能力和辨认是非能力较弱,不能正确认识违法犯罪行为。陈湘元讲解了不良行为的类型、违法犯罪的概念,着重分析了故意伤害、盗窃、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未成年常见的犯罪,并对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具体建议。谈到校园欺凌,陈湘元深情地说:“校园是充满阳光的地方,是同学们梦想起航的地方,不能让校园欺凌成为青春的一道疤。希望同学们友好相处、真诚相待,用智慧与爱化解矛盾。”

陈湘元向家长和学校教职工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子不教,父之过。对子女教育不到位,父母负有一定责任。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从此,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层面,中国父母们也将就此开启“依法带娃”时代。”

“开学第一堂法治课”结束后,新化法院第二支部、少年法庭与乡村振兴工作队一同在瑞阳村开展普法宣传主题党日活动,向村民发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刑事案例绘本》《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普法宣传资料,村民们纷纷表示感谢:“一定拿给家里小孩看,让他们多学习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不走弯路,我们也要依法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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