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开始,双峰法院开展“维护司法尊严,打造诚信双峰”集中执行行动。执行金融借款案件,保障金融债权作为本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如火如荼展开。从12日开始,每周派出执行人员四十余人次,实行“朝七晚九”办案,风雨无阻,效果显著。截至11月18日,共执行金融机构债权案件94起,拘传104人,拘留25人,执结案件43起,执行到位标的款175.3万元,签订年底还款计划25件金额89.5万元。
风雨泥泞路,执行不停步
立据借款后转借他人,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
2008年3月,家住梓门桥的彭某耐不住侄子的说情,与妻子一起到双峰农商银行梓门支行立据借款5万元,给侄子开店。贷款到期后彭某夫妇没有及时归还,法院判决彭某夫妇承担还款义务。彭某夫妇一直以该借款是为侄子所借、自己没有用钱、现在还不起等借口,拒不归还贷款。
11月17日清晨,双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十余人冒雨驱车来到彭某家。彭某和妻子开始互相责骂,准备以夫妻吵架的方式转移注意力,逃避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制止了他们的吵闹,并严肃认真交代他们作为已经判决应承担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到履行还款义务,解释说他们从银行借钱后借给侄子,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成为拒不履行的理由。如果今日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甚至拘留。彭某和妻子迫于强大的法律压力,选择自觉将三万元现金拿出来还款,并书面承诺在近期将贷款本息全部归还。
帮他人担保,担保人应当承担还款义务
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被依法拘传
2013年,吴某扩大生产时向农商银行借款25万元,彭某红夫妇提供担保。吴某经营亏损举家外出躲债未归。法院判决吴某夫妇偿还借款、彭某红夫妇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均没有履行。
执行法官多次要求担保人履行,但担保人总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拒不履行。这次执行法官再次找他时,彭某红不以为然地说:我只是担保人,我的责任就是帮你们催吴某还款,我不会还钱。见担保人态度如此强硬,执行法官将其拘传到法院,正告吴某:连带担保人与借款人有着同等义务,不仅要催借款人还款,当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应当偿还。如拒不履行,法院可以对担保人采取强制措施。经过批评教育,彭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天偿还了两万元,与银行签订了还款协议,落实了判决事项。
有钱不还,小心被追究刑事责任
彭某良从1997年开始先后数次在农商银行不同的网点借款,开始按时还利息,后来不讲信用,本息都不还了。银行上门催讨时,彭某良耍无奈:要命一条,要钱没有,法院来了也没用。
本次集中执行,该案被列为重点案件。彭某良被拘传到法院后,他依然耍无奈说没钱。法官问他:你没钱却建那么豪华的住房?彭某良顿了一下说,钱是我弟弟给我的,我自己没有钱。法官问他,你弟弟给你钱为什么不还银行的欠款?你花费上百万建豪华住房,欠银行几万块钱却不还?你这是典型的有执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果你依然执迷不悟不偿还借款,我们将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罪移送公安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彭某听了法官的话,意识到再顽抗下去后果严重,赶忙打电话要家里送钱,当天就将案件本息全部还清。
执行还在继续,期待更大战果
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实现,我们将以本次“维护司法尊严,打造诚信双峰”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趁势而为,大力开展为民办实事,确保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司法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