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门法庭距双峰县城将近30公里,辖花门、锁石两镇,47个村(社区),人口近10万。55岁的庭长罗红光作为唯一一名员额法官,在这默默耕耘了10载。白天审理、走访事发现场、接触当事人,晚上伏案写判决书或入户调解矛盾;群众找他的事,他都要管,为了案结事了人和,农户家有纠纷的下水管铺装,他甚至都要亲自把关……他说,在基层工作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
“有问题找老罗”
不久前,五六个农户叫叫嚷嚷着走进花门法庭,说要起诉同村不同组的刘某某。20年前,刘某某开始不交任何费用,占用他们组的一处水塘养鱼。20年里,村民们意见很大,年年都要到镇政府去反映情况,要求处理。镇政府束手无策,让村民们去法庭找找“老罗”。
罗红光深知,农村矛盾纠纷错综复杂,不去现场,无法掌握事情的全貌。他立即启动诉源治理工作程序,会同镇司法所、村委会到村上走访了2次,向水塘周边农户了解事件前因后果。最终,在掌握了双方各自的“心结”后,罗红光对症下药,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仅花了一天时间,让双方不仅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还笑着离开了调解室。
专业的知识,贴心地服务,让罗红光在辖区内名声赫赫。“有问题找老罗”成为辖区内政府和村(社区)遇到纠纷矛盾时的第一选择。与他一起调解过多起纠纷的花门司法所所长刘定根说:“罗红光善做群众的贴心人。村民来他办公室,他会倒杯茶双手递上;村民要走,他会起身送一下。村民的事情,他会多问几句,多听几句,现场多去两趟!让群众感受到他的关心,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忠于一事的“老黄牛”
1988年,罗红光来到了双峰法院,领导交给他的是财务工作。但随着工作的深入,他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对法官这个崇高的职业有了更多的向往。1992年,他被充实到审判业务队伍,正式开起了他近30年的司法生涯。1996年,通过自考从湘潭大学的法律专业毕业。
“他非常好学,一出来新的法律法规书,他就会想办法把书买回来,读懂弄通。”妻子朱善元说。到过罗红光办公室的人都晓得,他桌子上堆满了厚厚的书籍,几乎全是法律书籍。
村民颜某家养的狗突然扑到邻居赵某某身上,导致赵某某摔伤住院。赵某某欲起诉颜某要求赔偿受伤损失3万余元。可颜某提出他家的狗并未咬伤赵辉秀,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闹到法庭。罗红光不慌不忙,随手拿出一本书,翻到最高院的一个指导案例,将判决结果白纸黑字的翻给颜某看,同时宣讲了《民法典》相关规定,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擅长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罗红光,却不喜欢和媒体打交道。记者约了罗红光近半个月,他总说“忙,改天。”侧面一打听,干警们异口同声说他不仅是法院里的“老黄牛”,还是位不在乎名利的法官。院里每年举办的体育或娱乐活动,他基本上不报名参赛。而罗红光却说,与其把时间花在这些“虚名”上,不如留点精力多读点书,为辖区多做点实事。如今,他已在基层法庭连续工作十六年,获得过“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在花门法庭这10年,平均每年经他手的案件多达250多件,虽然案多人少,但他的审判质效最近几年都是院里前三名;他领导下的花门法庭,已连续两届成为全市的优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