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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解忧办实事 一心为民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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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正柱  发布时间:2021-08-25 16:12:22 打印 字号: | |

8月24日上午,当事人刘文及其妻童来到中院,特意向行政庭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印着“为民解忧办实事,一心为民暖人心”十四个大字,以感谢行政庭为民办实事,并尽心尽力督促对方当事人将赔偿金额支付到位,真正解决了刘文一家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当事人刘文受雇于湖南湘中输变电公司(以下简称输变电公司)马小斌施工队从事电力安装等工作。一天,刘文在参与工程仓库的围墙栏板加固工作时,因围墙墙墩突然断裂被砸而受伤,经鉴定为高位截瘫,一级伤残。后经刘文申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刘文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并向输变电公司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输变电公司对该工伤认定不服,随后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为认定工伤决定正确,驳回输变电公司的诉讼请求。输变电公司不服,向院提起上诉。

院受理该案后,通过查阅案卷、走访询问,了解到刘文和雇主马小斌、输变电公司有过和解合意,但就赔偿数额存在较大分歧,各方矛盾尖锐。合议庭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经研判,认为案诉讼关系复杂,不宜简单地一判了之。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承办人肖旭宁针对各方在赔偿数额方面的分歧,组织各方当事人集中协调或单方协调达十余次,既释法说理厘清法律关系,又设身处地权衡各方利益,通过审判长和承办人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各方谈妥赔偿数额事宜并签订和解协议,输变电公司自愿撤回上诉。至此本案争议得到妥善解决,真正做到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行政庭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解决好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这是今年当事人第二次向行政庭送来了锦旗。下步行政庭将继续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做到办理案件与为群众办理实事有机结合。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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