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既保障人民群众和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又充分保护当事人诉讼权益,根据《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倡导公共服务业务“不见面”办理的通知》(娄疫防指【2021】84号)要求,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停“面对面”办理立案信访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自2021年8月11日起至本月31日止暂停“面对面”办理业务,恢复时间以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知为准。
二、暂停期间,需到本院办理一审诉讼、执行案件立案的,建议优先选择微信小程序“湖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湖南网上法院”等平台进行网上立案;需到本院来访、办理上诉、申请再审、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可先与诉讼服务中心电话联系,再通过邮寄等方式递交相关诉讼材料。
不便之处,请予理解、配合。
附:
立案、查询事项联系电话:0738-8261522、0738-8261085
信访、申请再审事项联系电话:0738-8261535
诉讼材料邮寄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邮编:417000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