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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有所呼,我们有所应。新化法院一把手现场督办执行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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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钊  发布时间:2021-08-10 16:38:41 打印 字号: | |

    82日中午,新化法院新任院长提名人选谭志强在完成对法院驻点的孟公镇三个村的乡村振兴工作调研后,与孟公镇党委政府的相关领导,冒着烈日来到孟公镇孟公村,组织新化法院执行局、孟公人民法庭执行干警,现场处理一起因共用通道通行矛盾引发的相邻纠纷执行案件

小巷成民生堵点

申请人刘某财与被执行人刘某红及其母亲伍某书是邻居。两家房屋间有一条巷道,双方因巷道的通行问题产生矛盾,申请人起诉至新化法院,要求恢复巷道的正常通行。经孟公人民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房屋之间因水泥盖板在水沟上形成的通道为公共通道,由双方共同使用,均不得侵占该公共通道;被执行人自愿于7日内将已堵塞的公共通道清空。调解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相应义务,2020年4月13日,刘某财向新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组织干警前往现场予以强制执行,经现场督促,被执行人将两家房屋之间的通道予以清空,已不影响通行。执行人员当场告知被执行人不得再堵塞通道,被执行人承诺保持现状,该案于2020年5月15日执行完毕结案。执行完毕后,申请人又向执行人员反映,被执行人的母亲伍某书在通道上堆放杂物,影响通行。申请人对此不满,执行局分别于2021年2月8日、7月2日组织干警前往现场处理。基于善意执行理念,考虑到被执行人母亲年事已高,为避免激化邻里之间的矛盾,执行人员未对其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以释法析理和批评教育为主,对堆放的杂物进行了清理并找到双方当事人谈话,要求被执行人及其母亲不得再堵塞通道,影响通行。被执行人及其母亲均承诺不会再堵塞通道,对于申请人超出生效调解书确定的权利义务范围的诉求,执行人员耐心进行解释。然而案件又有反复,一条小小的巷道引发双方多次争吵,不仅是通行的堵点,而且成了影响邻里和睦和生活安宁的民心堵点。

倾听群众呼声

执行案件结案后的反复引起了谭志强的关注,民生无小事,基层的小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酿成大事故。谭志强批示指出:“要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此案看起来是小事,但小事不‘小’,涉及邻里关系,村民依法解决纠纷,应予支持。在到孟公镇调研乡村振兴工作时,一并进行现场办公,请相关部门做好准备。”谭志强第一时间听取了执行局关于该案执行情况的汇报,要求执行局既要基于有利团结、方便生活的原则,努力化解当事人矛盾,又要让执行长出牙齿,灵活运用执行强制措施,依法严肃处理不听劝告多次妨碍执行的相关人员。执行局与孟公人民法庭再次前往现场勘查,与孟公镇党委政府沟通解决水泥盖板缺失这一影响通行的关键问题,将水泥盖板定制到位。

现场执行解民忧

在执行现场,谭志强走进巷道查看水泥盖板缺失情况,深入询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了解申请人的基本诉求和双方的矛盾所在,与孟公镇党委政府相关领导以及执行人员商定解决方案。谭志强指出:“这个案件虽然只是两家房屋间巷道的通行矛盾,但影响群众生活。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寻求法律的帮助,说明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这充分体现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精神。我们要妥善处理好邻里之间的纠纷,化解深层次的矛盾,回应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院的信任。我们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隐患消灭在萌芽。我们要健全民意沟通机制,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及时解决到位,对不合理诉求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用心用情做好思想工作。”孟公镇党委政府相关领导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加强与村支两委的协调,确保问题解决到位。执行局、孟公人民法庭与孟公镇党委政府一同将缺失的水泥盖板铺好,恢复巷道通行,并做双方思想工作,要求其加强沟通与理解,和睦相处,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要求被执行人及其母亲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影响通行。法律的威严不容侵犯,无论是被执行人还是其他相关人员,若再出现妨碍执行的行为,新化法院将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依法打击到位,绝不姑息。

 

 

 
来源:新化法院
责任编辑:张思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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