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被评为“人民法院保密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娄底中院办公室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向上级保密部门汇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增强全院工作人员保密意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绝对安全。中院连续多年荣获“娄底市保密工作先进单位”。
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中院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反复叮嘱全院上下要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安全意识。院党组将保密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关键少数”领学“绝大多数”。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庭室负责人及专(兼)职保密员专门抓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工作不留死角,衔接不留空档。
措施严格,夯实基础。对全院保密场所进行合理布局,提出严格的防范要求,“三铁一器”“禁止携带电子设备标志”“涉密会议禁止携带手机”等全部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做到“四个严格”。一是严格区分明、密件,按规定进行传阅、保管、清退、销毁。二是严格印章管理,对印章管理和使用实行专人专管,严格执行审核、登记手续。三是严格档案管理,建立完善库藏台帐,规范借阅、查阅诉讼档案的审批程序。四是严格计算机管理,禁止处理涉密信息和涉密文件。
严格履职,强化问责。中院办公室积极向院党组建言献策,将保密工作纳入法院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保密承诺书签订全覆盖。严格执行对涉密人员的动态管理,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坚持自查自评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常抓不懈,多渠道采用知识竞赛、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确保保密意识入脑入心。
曾经蓄过的力,都是此刻的光。成绩凝聚了中院干警对保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辛勤付出。让我们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严守保密纪律,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