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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日报》:李琛:做一心为民的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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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成文 游密  发布时间:2021-07-14 16:02:15 打印 字号: | |

李琛,一位“80后”女法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一级员额法官,荣获娄底市巾帼建功标兵,先后多次被娄底中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劳动竞赛能手”,荣记三等功、嘉奖,今年6月获评“娄底市优秀政法干警”。

2003年,李琛大学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成为一名基层公务员。18年来,李琛从涟源市渡头塘乡政府、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基层乡镇干部、检察官到员额法官,工作地点和职务在变,“一心为民,服务百姓”的初心一直未变。2008年调入法院后,她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在工作中无私奉献,毫无怨言。“心系群众,真心为民”是当事人给予李琛的认可,“工作严谨,责任心强”是同事们对她的评价。

2019年6月,原告长沙某公司将被告娄底锦某公司、娄底华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及违约金5000余万元。同时提供财产担保,查封了娄底锦某公司2500多万元银行存款、67套住房。案涉房地产项目前期由娄底华某公司开发,因资金不足、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长期处于烂尾状态,是娄底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专项行动的重点帮扶项目。2017年,娄底锦某公司接手重新开发,但开发过程中与长沙某公司、湖南某公司在合作销售房屋时发生纠纷,导致项目停滞。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家房地产相关企业,600余户购房户担心不能交房办证,100余名农民工担心工资无法及时给付。经李琛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最后双方各让一步,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企业负责人由衷赞叹:“法官调解专业、高效,真正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落到了实处。”有关领导也评价这一做法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达到了完美统一。

2018年以来,李琛主办普通民商事案件300余件,面对错综复杂的民商事纠纷,她坚持亲历取证、抽丝剥茧、辨法析理、评判是非,把每一个案件都办得合理合情合法,受到当事人好评。

除了办案,李琛还积极参加普法宣传。2018年以来,李琛所在的民四庭承担了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任务。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余,她和同事们一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活动,不断延伸审判职能,让法律更加亲民,让百姓更加懂法。从娄星广场到新化天门乡,从孙水河畔到车田江水库,处处留下了她和同事们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的身影。她和同事们还经常利用审判间隙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举办环保专题讲座。对每一次授课,每一次普法,她都精心准备,根据不同的受众群体及他们的切身需求,精心搜集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真实案例,以达到最好的交流效果。她说,只有让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内心,才能根本上避免或减少人们在日常民事行为及交易行为中的法律风险,减少诉讼案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是法官的份内职责。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他们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一道,在娄星广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往来群众宣讲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内容和《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为40余位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十多年来,她还坚持笔耕不辍,所撰写的《走出钱穆制度陷阱:刑事法官阅卷“接力赛”引发的追问与反思》《从“三审合一”到“少年家事法院”的路径探寻》等多篇论文先后4次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全案移送”制度下的隐性程序》等14篇调研文章在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知名法学论坛获奖;撰写案例在全省法院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用理论指导实践,再用实践丰富理论,她在不断充实和提升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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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娄底日报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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