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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陈毅的“补品”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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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翔蓉  发布时间:2021-06-30 15:24:43 打印 字号: | |

在学党史的过程中,我看到了一个陈毅同志的小故事。那是1928年冬天,红四军政治部主任陈毅到二十八团传达红四军军委会议精神,他和战士们一样一身单衣,一双草鞋,几天喝不上一口粥,战士们过意不去,千方百计给他弄了一点大米,想给他煮碗白米饭补补身子,陈毅同志坚决不同意,对何长工说,我这里有点补品,大家一起补补吧;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打开一看原来是一点辣椒面。看完这节故事,我心潮起伏,感慨万千。陈毅同志做为我党我军的高级领导人,是那样的严于律己,那样的把自己当成一名普通战士,不摆架子,不搞特权,不讲待遇。对照我们现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更应该以陈毅同志为榜样,不仅要学习他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更要学习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优良作风,作为一线政法干警,“廉”字当头尤其重要,要搞好廉洁从警,我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脑不乱想。思想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做为人民法院的干警,首先应从思想上筑牢政治忠诚,自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理想信念要坚定,要有政治定力,要有政治领悟力和政治辨别力,政治上绝对不能出错;其次,作为人民法院的干警,思想上绝对不能出轨,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人民法院的干警,是一名人民的司法警察,要立足本职岗位,为审判执行工作履好职,服好务。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高执法司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环节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公正。

二、嘴不乱吃。做为人民法院的一员,每天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打交道,诱惑多,人情世故多,面临各种各样的吃请肯定是免不了的。我们一定不能因为脱不了情面而乱吃乱喝,要记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吃人家的嘴软,吃了人家的,你就会被人家牵着鼻子走,体现在对案件处理时会出现偏差而导致冤假错案。另外,中央八项规定,省院的几个“严禁”和“禁令”等都明确规定了工作日不能饮酒,不能吃高档菜肴,不能吃野生动物等等。这些明令禁止的规定,我们千万不能触犯,做人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不能吃、不该吃的东西坚决不吃。

三、手不乱伸。首先,不能伸手向当事人索要财物。俗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要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财富,而不是采取不正当手段索贿受贿。其次,不能伸手向组织要特权,要待遇,工作不讲奉献,只想索取,对工作挑三拣四,拈轻怕重。

四、腿不乱走。做为一名法院干警,一名司法警察,首先,道路一定要正确,不能走斜路、歪路、错路,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光明道路。其次,步伐要雄健。要规范警容警纪,走路要虎虎生威,时刻保持战斗状态,有高昂的志气,有良好的精气神,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习惯。再次,不能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严格按照中央和上级的规定禁令来做,绝对不走进高档娱乐场所,绝对不走进当事人提供的包厢。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正确方向走正路。

只要我们时刻保持政治上清醒,守纪律,守规矩,知敬畏;管好自己的脑、嘴、手、脚;加强自我约束,拒腐防变,以革命先辈陈毅同志为榜样。这次的政法教育整顿一定能将政法队伍打造成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责任编辑:彭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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