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直工委审核,我院有25名老党员符合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条件。具体名单如下:
唐少生、曾乐志、刘唐鑑、龙治中、肖芝才、乔少南、
朱蔚茵、张前绪、郭玉轩、王绍桂、农彩群、邹寿堂、
罗树华、胡养根、童桂枚、周齐爱、王南华、罗春华、
宋少海、许彩贤、王成高、王光辉、梁伦球、周乐红、
朱新初
希望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党员同志珍惜荣誉,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坚守初心使命,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忠诚的政治品格。全院党员干警要以老党员为标尺,始终坚守理想信念不动摇,做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奋力书写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时代答卷。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