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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巧调“小”纠纷,硬获“大”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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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超文  发布时间:2021-06-15 15:52: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冷水江法院以悉心沟通、细心释法、耐心说理的“三心”法则,成功化解两起纠纷,当事人甚觉暖心、倍感舒心。

案件一

原告刘某某曾与被告冷水江市某某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因工程款问题向被告多次讨要未果,原告便一纸诉状向冷水江法院起诉被告,收到答辩状后,被告以向原告多支付工程款为由提起反诉,要求原告退回多发放的工程款。

自案件于今年4月13日立案以来,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争议焦点主要为工程款是否为被告向原告微信转账的款项。经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后,承办法官先后5次主动联系、组织调解,但因分歧较大,互不让步,前4次均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承办法官不抛弃、不放弃,最后一次调解中,法官再明法理、再理权责,并引据法条释明和讲清类案裁判结果,双方终达成调解意向:被告自愿支付原告工程款,原告、反诉原告分别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全部反诉请求。

案件二

3月24日,原告黄某某与被告王某光、王某、王某琳就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打起了官司。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发现,官司不大,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若依法裁判,根据三被告实际履行能力,容易造成执行不能,难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便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积极协调,牢牢把住原被告是故友的这层熟人关系,打好“感情牌”,搭建“连心桥”,使双方互谅互让,从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到被告愿意归还本金,但只能2-3年分期偿还,再到被告愿意一年内还清,最后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疏导讲理和组织双方来法院沟通,承办法官如是说,“看到双方当事人调解成功后喜笑颜开,那一刻,就觉得之前的劳累和不被理解都不算什么了。”

人民事无小事,“五进联万家,四小解民忧”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冷水江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在调解工作上持续发力,实现纠纷源头“化”,恩怨一笔“解”,切实为群众纾困解忧。


 
责任编辑:彭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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