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是党史学习教育的切入点、落脚点。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月10日下午,审监庭全体干警前往娄底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一起医疗纠纷案件。
两日前,患者颜某某因身体不适前往娄底市中心医院就医,因医院疏忽,开具的药品医嘱出现错误,导致患者颜某某误服过量药物后出现不良反应。颜某某在出现不良反应后即自行催吐并联系医院,于第二日再次前往该院就诊,并就有关事宜向医院要求赔偿,但医院提出的解决方案不能让颜某某满意,双方遂来到娄底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童赞辉庭长和调解员姚石山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一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另一方面耐心劝解,分别作患者与娄底市中心医院思想工作后,双方最终就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娄底市中心医院当场向颜某某表示歉意,并支付了赔偿款2800元。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患者颜某某及家属、医方代表均向娄底中院法官及调解员表示感谢。
调解群众纠纷,既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化解了矛盾,又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用真心赢得了群众的信任。自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审监庭将民事审判工作与“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针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彰显司法为民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