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强化队伍教育整顿查究整改环节政策导向,帮助有问题同志打开心结、放下包袱,消除迷茫、侥幸、观望、矛盾心理,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实效,根据院党组和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5月21日下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和第七支部联合召开支部大会,再次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非党干警、聘用制书记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梁飞跃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会上,第七党支部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关于2021年全省法院5起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开展“弘扬春梅精神,汲取奋进力量”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接着,第三支部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全省法院八起“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典型案例通报》《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典型案例通报》《关于泸溪县人民法院干警杨鸽被行政处罚相关情况通报》等文件以及中院部分干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现身说法反思材料。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将结合学习内容,进一步深刻领会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尤其要切实提高对查纠整改环节要求和部署的深入认识,筑牢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同频共振。进一步准确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充分认识自查与被查的区别,激发自查自纠的内生动力,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牢防腐堤坝的决心和勇气。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制定的初衷,重点把握政策期限、宽严界限,明确“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处分区别,筑牢政治忠诚;要进一步强化行动自觉,珍惜机会,敢于清醒认识问题、直面问题、主动说明问题,自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坚持统筹兼顾,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审判质效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