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承办法官多次倾心调解下,积怨已深、互不让步的双方当事人终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当场兑现案款28280元,实现案结事了。
2013年,被告段某某以投资砖厂为由向原告李某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月息2分。此后,被告段某某按约偿还7万元本金和相应利息,并就剩余3万元借款达成新的还款协议。2020年12月,原告李某某因被告段某某未依约履行新的还款协议,遂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段某某偿还3万元借款及剩余利息100元。
承办法官在办案中了解到,两人昔日本是好友,到如今老死不相往来,俨然成为充满敌意的陌生人,全因借款问题。进一步梳理和与当事人了解案情发现,原、被告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放弃5000元借款本金的问题,原告一直要求被告必须偿还全部借款3万元及利息,被告则称只愿意偿还2.5万元。承办法官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敏锐发现案件存在调解可能,遂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双方在调解中不愿面对面交谈,话语里充满浓烈的火药味,因5000元本金问题仍然争执不下,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现经济确有困难,综合运用情理法,以背靠背调解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寻找案件调解的突破口和双方利益平衡点。最终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协议,被告段某某当日微信转账2.8万元给原告李某某,并给付现金280元,两人心中时隔多年的怨恨得以化解,脸上也终喜笑颜开。
近年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通过调解使当事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化解矛盾。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切实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