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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春风化雨细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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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妍 梁成文 彭稳威  发布时间:2021-04-13 08:32:45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谢建军


在司法体制改革大潮中,我常为自己是一名员额法官而感时不我待、责任重大。年前受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让我印象深刻。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王某某是一憨厚的老人。在某企业工作近十年,王某某2017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被终止劳动关系。由于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王某某要求用工企业承担相关劳动补偿和赔偿时,遭到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王某某提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王某某不服上诉至中院。

受理这起上诉案件时,新春佳节临近。通过仔细阅卷,把准案情后,我本想在春节前结案,然而全面听取双方的意见之后,发现案件存在调解的可能性,作为劳动者的王某某尽管在诉讼能力和证据保存上有欠缺,但其诉求符合朴素道义。于是,我产生了进一步组织双方调解的办案方向。

我知道,在案件任务重、时效要求高的情况下,案件一判了之最快,但效果却不一定好。民事法官唯有通过案件的审理,积极化解矛盾,方能达到伸张正义、融情于法的目的。

于是,我利用春节休假时间,通过电话和微信反复做当事人的工作,尤其对于用工企业的负责人,我多次联系,希望双方能平息怨气,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彼此互相谅解、包容,拉近双方意见差距。

今年2月25日,案件终于迎来了曙光,用工企业同意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于是,我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一步一步地引导双方往和解方向靠拢,明确经济补偿计算期限、计算标准、付款方式……双方最终达成庭外和解,用工企业当场支付了相关款项,王某某撤回上诉。

一起历时两年多的劳动纠纷终于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王某某收到补偿款时喜极而泣……

我为自己身为人民法官而自豪。正所谓春风化雨、润物有声,形容的就是我们耐心细致的工作,以及我们努力所带来的工作成效。案结事了,胜败皆服。这也许就是一名民事法官追求的理想和目标!

原文链接: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21-04/13/content_203376.htm?div=-1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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