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并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院机关设25个职能庭、队、科、室、部。具体有:办公室、政治部、立案信访局、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支队、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司法技术室、审管办、书记员管理科、刑事审判第三庭、安全保卫科、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机关党委、民四庭、国家赔偿委员会、新闻信息网络科、法官培训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51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18.7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28.2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2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4.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的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5176.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4289.6万元,教育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56万元,卫生健康327万元,住房保障29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64.6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176.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4289.6万元,占82.87%;教育5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256万元,占4.95%;卫生健康327万元占6.31%;住房保障299万元,占5.7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445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725.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656.9万元,主要用于大要案业务办案、执行特勤任务、陪审员经费、被装购置、科技法庭、屋顶防水工程和六专四室、纪检谈话室等改造维修项目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6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0.3万元,为扫黑除恶专项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117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1.72万元,下降9.55%,主要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过紧日子思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4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的预算,并厉行勤俭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600人次,内容为绩效调度会、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专项工作会议、表彰大会等;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10次培训,人数150人次,内容为审判业务培训、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公文写作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8.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8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1.2万元,项目支出295.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附: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单位2021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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